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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0-26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专利初审合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今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称其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的"用于架空电缆的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芯"发明专利已于2010年7月15日被正式受理,并经初审合格,于8月2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发文序号2010072800203680】。

  本发明涉及一种应用于电力行业架空电缆的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芯,其由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芯层与环绕所述芯层的保护层构成,更具体地涉及架空电缆的芯材。本发明的架空电缆用碳纤维-树脂复合材料芯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降低了产品的单位长度重量,并改善了抗压扁性,减少了材料使用量,增加了单位导电容量。随着我国国家电网改造工程的推进,此项技术将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在取得专利证书后,将成为嘉兴中宝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此项发明专利已于8月2日进入公布准备期,仍需经过实质性审查阶段,待审核通过后,进入授权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0-27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本公司注意到《证券日报》于2010年9月10日刊登了题为《公告未出消息先行 大元股份增发疑点重重》的报道,其中称"珠拉黄金、大漠金矿、以及200平方公里的17条金矿脉的潜在价值没有予以澄清"。该报道所述情况并不属实,经咨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澄清。

  二、澄清声明

  1、 2010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改预案刊登在2010年2月3日《上海证券报》B10、B11版,《中国证券报》A13、A16版,《证券时报》D13、D16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底价为19.49元/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21亿元,募集资金依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如下项目:16.75亿元用于收购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拉黄金")100%的股权,3亿元用于珠拉黄金低品位含金矿石堆浸二期项目,1.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目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已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珠拉扎嘎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并已将评审过程中有关材料提交国土资源部,正在等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相关进展公告分别于9月8日、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漠矿业") 拥有珠拉黄金采矿权周边矿区32平方公里的探矿权,与珠拉黄金共处一个矿区,历史上被人为的分成两个矿权,珠拉黄金与大漠矿业很多矿产资源是联系在一起的,此种情况的存在制约了珠拉黄金的产能和资源量的提升,是珠拉黄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在与郭文军协商收购珠拉黄金股权转让事宜时,与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签订了《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与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及贵金属产业发展框架合作协议》(此协议作为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附件,于2010年2月3日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协议中约定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全力协调公司与内蒙古大漠矿业的整合。通过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的积极协调,珠拉黄金方面与大漠矿业方面进行了沟通。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未参与大漠矿业的股权转让事宜。

  3、本公司在《宁夏大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已经详细阐述了珠拉黄金拥有的三块区域总面积超过200 平方公里的金矿探矿权的情况:勘查面积分别为68.59 平方公里、83.34 平方公里、55.48 平方公里,分别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乌拉山北部和中南部,巴彦乌拉山地区的金矿主要以石英脉型金矿为主,石英脉分布广泛,金矿主要赋予于早期的石英脉中,初步金矿普查已经发现17 条具有规模开采价值的含金石英脉,金矿最高品位达到11.3 克/吨。(此段内容详见2010年2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B10、B11版,《中国证券报》A13、A16版,《证券时报》D13、D16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宁夏大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标题二收购珠拉黄金100%股权项目第17页及第26页)。目前地质勘探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具体工作尚未开展,未取得任何地质勘探成果方面的报告。目前三个探矿权证的有效期限为2010 年4 月17日至2012年4 月16 日。

  4、公司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及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风险提示

  此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国有股权转让流程,珠拉黄金20.36%的国有股权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的具体手续仍在办理过程当中;关于珠拉黄金历次国有股股权及采矿权转让事宜的政府确认文件仍然处于等待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复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珠拉扎嘎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现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的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投项目之一的珠拉黄金120万吨堆浸项目备案、环评、安评工作以及珠拉黄金环保核查工作仍在积极推进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上述各项工作的完成仍需较长时间,进展过程中可能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会及时就相关进展情况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0-28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接到通知,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4%)于2010年9月16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将其质押在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5%)解除质押。

  当日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又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5%)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股份已于2010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0 年9 月16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备查文件: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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