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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0年1号]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9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24号)和2010年1月5日《关于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0]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1日生效。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摘要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8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200120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冯辞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晓琳

  联系电话:021-68881801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管理部、运营保障部、财务部、市场部、监察稽核部以及人事行政部六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新产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薪酬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拟任董事长。博士。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雷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宝钢集团,华宝信托投资公司和金元证券有限公司。2005年至今,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Karel Heyndrickx先生,董事。大学毕业。曾任职于比利时Boerenbond集团,ABB 保险,KBC保险等公司,2004至2009年任KBC集团组织部门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Johan Dewolfs先生,董事。大学毕业。曾任比利时Kredietbank,和KBC Bank。2009至今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彭张兴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香港政府证监处高级主任,香港证监会高级总监,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委员,2003年至今,任彭张兴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谢德荪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1975年至今,任美国斯坦福大学金融风控教授。

  范剑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兼经济预测部主任,研究员,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商务部市场运行专家顾问,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协会预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翔女士(Ms. Angie Chan),监事。学士学位。曾任比利时联合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及台湾区总经理,现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总监。

  王健先生,员工监事。硕士学位。曾任上海智胜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投资部经理助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现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

  3、管理层人员情况

  拟任董事长任开宇先生,简历同上。

  易强先生,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荷兰保险北京代表处副代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监,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中国地区业务发展总监、首席代表,2005年-2006年,任原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6年至今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符刃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香港国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元证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2006年,任原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2006年11月至今,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凡乐德先生(Dr. ir. Lode Vermeersch),拟任运营总监,博士学位。曾任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部主管,曾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为拟任公司运营总监。

  陈凯先生,市场总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期货苏州营业部交易员、交易主管、研究员、总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总监,现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原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部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投资总监的职能由总经理易强先生暂时行使,直至董事会任命新的投资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广利先生: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长江巴黎百富勤研究部研究经理。2006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研究员、首席研究员兼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易强先生,总经理,暂时行使投资总监职能直至董事会任命新的投资总监,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徐冬先生:研究总监。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博士,历任天同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国联安基金产品经理、中银国际基金研究员。2006年5月加入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副总监、总监,现任研究总监。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何旻先生:CFA、FRM。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1998年进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究开发部行业研究员、综合研究小组(包括债券研究)负责人、基金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曾任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国泰金象保本基金和国泰金鹿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06年8月加入金元比联,现任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2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吴广利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李飞先生:基金经理,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国盛证券宏观债券研究员,2006年6月加入金元比联,历任宏观经济及债券研究员、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2009年4月任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同年6月任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7年研究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黄奕女士:基金经理,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5年基金、证券等金融领域从业经验。历任苏物贸证券(现东吴证券)证券分析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行业务经理;2008年7月加入我司,历任高级研究员、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任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起,担任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1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0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65只,其中封闭式9只,开放式156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10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和香港《财资》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3项国内外大奖。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年两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三次通过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SAS70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稽核监察部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稽核监察部门构成。专业稽核监察部门包括总行稽核监督局、监察室。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控保障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稽核监察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4、内部风险控制系统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其横向结构由组织决策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财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经营评价控制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错,由控制点到控制程序,进而形成相互依赖和制约、对整体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5、内部风险控制实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岗位职责、操作规则与程序,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2)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

  (3)实行岗位分离、相互制约制度。

  (4)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计划,对重要及关键岗位配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6、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1988年2月成立以来,在基金托管业务的运作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业务运作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

  (1)建立了独立的负责稽核监察的部门,专责对业务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稽核和检查,定期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总经理及中国证监会。

  (2)完善组织结构,保证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体系。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结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公司正在办理登记更换手续以更改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冯辞先生)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公司网址:www.jykbc.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95599.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联系人:石蔚明

  传真:0755-82080714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址:www.18ebank.com

  1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1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6,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 张伟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ywg.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9551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网址:www.gf.com.cn

  1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07929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陈少震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冯辞

  电话: 021-68881801

  传真: 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五)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核心-卫星”股票投资策略,将大部分基金资产用于完全复制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指数(中证100指数)的业绩表现,并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中长期的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

  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比例;第二层以“核心-卫星”策略作为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

  2、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遵循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及时性原则、动态调整原则三大原则,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另一方面,本基金会对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可投资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基金将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构建股票组合。

  (1)“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简介

  作为一种将被动投资和主动投资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核心-卫星投资策略将组合资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核心”组合,该组合一般是利用指数化方法进行被动投资,把相对市场之风险减至最小;另一部分为“卫星”组合,该组合一般是选取与核心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差异明显的资产作为投资标的,采取更为主动的投资策略,以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较高回报。

  (2)“核心-卫星”策略的具体实现方法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构建股票组合。核心组合采取被动投资方法,原则上对反映大市值股票走势的基准指数——中证100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该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核心组合的市值介于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中证100指数以外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期获得成长企业的估值溢价。卫星组合的市值介于股票资产的0%-40%。

  由于股票价格变动导致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市值超出上述范围,则本基金在法律法规要求的约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3)核心股票组合投资方法

  本基金核心组合以中证100指数作为被动投资的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成份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核心组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本基金会对核心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核心股票组合构建

  1)行业配置

  在股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核心组合首先按照标的指数的行业权重,确定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然后按照行业内的成份股权重,确定各个成份股的配置比例。对于因股票停牌、流动性和其他因素而无法投资的个股,核心组合将尽量用相同行业的个股或个股组合进行替代,以保证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标的指数的行业权重保持一致。

  2)股票组合构建

  核心组合将依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如有:

  ●因受股票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等其他市场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

  ●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

  ●.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

  基金经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核心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股票组合调整

  A、因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动进行的调整

  ●定期调整

  本基金核心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核心组合及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合理把握组合调整的节奏和方法,以尽量降低因成份股调整对复制效果的影响。

  ●不定期调整

  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公司合并等影响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核心组合。

  当指数成份股权重发生变动时,对因股票停牌而无法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将用现金进行正向或逆向替代,待股票复牌后进行相应调整。

  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核心组合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标的指数一致。

  B、其他因素引起的调整

  ●投资比例限制因素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当本基金核心组合中按基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核心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申购、赎回因素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对核心组合进行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法律法规因素

  对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与其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发行或者承销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而本基金无法获得豁免的,将用技术方法对其进行替换。

  (4)卫星股票组合投资方法

  本基金卫星组合力图投资于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基于此,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从成长和估值两个维度选择投资目标。

  1)成长性分析

  成长性分析的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企业的未来成长潜力主要体现在成长的表观和成长的质量两个方面。成长的表观反映了企业未来成长是否可以估计,成长的质量则决定了企业未来成长是否可持续。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如下表所示的“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以之为工具具体分析企业的未来成长状况。

  基于基金实际运作的可操作性,本基金管理人分析企业的成长性主要考察企业在未来1-2年相关指标的发展变化。

  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

  ■

  成长性分析的具体实现方法

  对企业未来成长潜力的分析,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投资团队的实地调研,并结合各证券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与个人的分析判断,采取因素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优选成长潜力良好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进行实地调研的要点如下:

  ●所处行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态势;

  ●主导产品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及其产能的扩张程度;

  ●主导产品的差异性或替代性;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变动趋势,重点考察企业的渠道建设情况;

  ●企业的研究能力和新产品的推出能力;

  ●成本控制能力,是否具有比较成本优势;

  ●是否经历过市场不景气阶段的考验;

  ●企业的管理能力与规模扩张是否匹配;

  ●企业管理层是否稳定,重点考察企业业务发展骨干的稳定性。

  2)估值考量的具体方法

  对于成长型企业,本基金主要通过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判断,同时以绝对估值法作为估值参考。对于相对估值法,本基金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市销率法和PEG法。本基金将针对不同企业的有关特性,通过历史比较和同业比较,灵活

  应用上述2个估值倍数。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比如金融行业等),本基金将采用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判断。

  对于绝对估值法,本基金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法及股息折现法等方法。

  3)个股确定方法

  依据实地调研结果及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本基金管理人将考察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进行综合打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综合分值排在前50名的股票作为卫星组合的拟投资标的。其次结合估值考量,选择被低估的股票,形成优化的卫星股票组合。

  4)股票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企业成长性和估值倍数的发展变化,定期调整卫星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满足流动性及风险监控要求下,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判断,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进行债券投资。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有:

  票息策略

  票息策略是指投资于较高票息的债券,通常来说,高票息债券一般为中长期期国债或信用等级低于国债的企业债券、次级债以及基金所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在利率水平及信用水平维持稳定的情况下,通过投资高票息债券,可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在提高债券组合的整体收益率水平的同时也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就是杠杆放大策略。在进行放大策略操作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进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影响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随着信用市场的发展,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企业债以及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信用状况的变化,从中分析信用利差的走势,积极进行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5、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现金头寸管理

  为了尽可能避免基金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现金过度和现金不足现象对基金运作的拖累,在现金头寸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内生性与外生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如下:

  中证100指数由专业指数提供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从中国A股市场的表征——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中挑选市值最大的100只股票组成样本股,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该指数样本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采用市值加权计算的债券指数,其中涵盖了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和金融债,基本上可以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趋势特征。由于该债券指数较好地反映了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涵盖的投资范围较宽,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的投资基准较为适当。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出现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的股票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权证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6)本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中证1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债总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1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仍在建仓期内。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10年2月11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建仓期末将使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并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员工基本情况、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情况、基金经理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修改了部分代销机构的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更改了注册登记机构部分法定代表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5、“基金的募集”部分进行了更新。

  6、“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生效时间进行了更新。

  7、“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09年6月30日。

  8、“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09年6月30日。

  9、“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更新。

  10、“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部分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更新。

  11、“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增加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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