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20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上海花木路832号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数211,064,2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29.88%。
2、社会公共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共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2,739,4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39%。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数2,739,41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3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11,064,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社会公共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39,411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9,411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一、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了王安生先生为公司董事
王安生获210,875,411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2010 年9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立峰、贺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议决议;
2、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