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0 年9月 17日召开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会议决议如下:
一致推举李绪锋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与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李绪锋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负责。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9 月18日
附:李绪锋简历
李绪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1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起在佛山市光电器材厂、佛山电子工业集团光电器材公司、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组组长、副厂长、研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采购部经理、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14.03%的股份)监事。
李绪锋先生持有公司224.00万股股票,同时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14.03%的股份)1.625%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李绪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