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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化监管分局《关于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通银监发[2010]151号),核准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办公地址设在吉林省梅河口市银河大街56号。有关公告详见2010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1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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