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0-1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0年9月20日上午9:00
2、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本公司董事赵松国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境外上市公司1995年召开股东年会和修改公司章程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169,406,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代铭先生及杜德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张代铭先生得票结果为168,302,499票同意,1,104,00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超过反对票数,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票数的99.35%。
(2)杜德平先生得票结果为168,302,499票同意,1,104,00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超过反对票数,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票数的99.35%。
张代铭先生及杜德平先生当选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2、授权董事会确定张代铭先生及杜德平先生2010年度薪酬
投票结果为168,760,499股同意,反对646,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票数的99.6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2、二零一零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编号:2010-1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张代铭、任福龙、杜德平、赵松国、徐列、赵斌、朱宝泉、孙明高、邝志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选举本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郭琴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10年9月20日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郭琴女士确认,其在任职期间并无与本公司董事会持有任何不同意见,就其辞任也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董事会谨此对郭琴女士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董事会选举张代铭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代铭先生简历如下:
张代铭先生,48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有机化工专业,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87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计划统计处综合计划员,国际贸易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制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制药(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淄博新华-中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披露外,张代铭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张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通过调整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代铭,委员:任福龙、杜德平、赵松国、朱宝泉;
(2)提名委员会
主席:朱宝泉,委员:张代铭、杜德平、孙明高;
(3)薪酬委员会
主席:朱宝泉,委员:张代铭、任福龙、孙明高。
张代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10年9月20日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编号:2010-2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十四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亲自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监事有李天忠、刘强、张月顺、陶志超。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际参加本次表决的监事4名,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于公福先生因年龄原因,于2010年9月20日辞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于公福先生确认其在任职期间并无与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持有任何不同意见,其辞任也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监事会谨此对于公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选举李天忠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李天忠先生简历:
李天忠先生,48岁,高级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山东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同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电气车间工程师、车间主任、本公司贸易部经理、供销处处长、医药部经理、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李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除上述披露外,李天忠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李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