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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2号楼A823、825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2号楼A823、825

联系电话:010-8437810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累计达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99%。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保龄宝: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2号楼A823、825

法定代表人:曹大宽

注册资本:伍千万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937071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营期限:自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至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院2号楼A823、825

主要股东: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股权;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

北京圆明信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39%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区居留权长期居住地
曹大宽董事长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和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减持目的:公司资产配置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然持有保龄宝9,993,900股,占保龄宝总股本的9.6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股份每减少5%至作出本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保龄宝的股份;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所持有的保龄宝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变动前持有保龄宝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184,000股(占保龄宝总股本的14.60%),已全部取得上市流通权。

自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15日,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持有的保龄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4,550,000股,减持比例为保龄宝总股本的4.37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640,100股,减持比例为保龄宝总股本的0.615%。

截止2010年9月20日,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持有保龄宝9,993,900股,占保龄宝总股本的9.61%。

(三)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10年8月30日27.01357,0000.34%
大宗交易2010年8月31日27.401,600,0001.54%
集中竞价2010年9月2日29.32219,4000.21%
集中竞价2010年9月3日29.3563,7000.06%
大宗交易2010年9月8日29.202,000,0001.92%
大宗交易2010年9月15日27.30950,0000.91%
合计5,190,1004.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上节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任何股份交易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报告书的文本原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大宽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禹城市
股票简称保龄宝股票代码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5,184,000股

持股比例:1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减持数量:5,190,100股

减持比例: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曹大宽

日期: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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