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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9月17日下午3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6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蔡永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永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斌先生、黄明辉先生和麻秀星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千宇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志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张益河、黄锦泉和卢永华已出具《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柯麟祥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

  七、《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蔡永太先生、麻秀星女士和黄锦泉先生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蔡永太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三位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蔡永太先生、张益河先生和黄锦泉先生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张益河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三位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九、《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蔡永太先生、张益河先生和黄锦泉先生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黄锦泉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三位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十、《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主任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卢永华先生、张益河先生和麻秀星女士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卢永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三位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上述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简历

  蔡永太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研发部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蔡永太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124.7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7.71%,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8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4,248,45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6.874%;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上述8人实际控制着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2007年10月9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下同),除上述情况以外,蔡永太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晓斌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建材室主任、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38.19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318%,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上述情况以外,李晓斌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明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地基室主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明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9.84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082%,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上述情况以外,黄明辉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麻秀星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重庆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检测员、杏林检测室副主任,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麻秀星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332.095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7%,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除上述情况以外,麻秀星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志兵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客户经理,2001年10月起历任上海盈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部经理,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部经理,厦门市商业银行海沧支行行长助理;2007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彭志兵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彭志兵先生系林千宇女士(本公司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直接持有本公司18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之姐夫,除此以外,彭志兵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益河先生: 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厦门市东渡渔港指挥部、厦门市建委、厦门市公用事业局、厦门市政工程管理局。张益河先生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厦门市市政公用协会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益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锦泉先生: 194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曾先后任职于福建常山华侨农场、福建农学院、厦门园林管理处苗圃、厦门园林管理处、厦门市公用事业局、厦门市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房管局、厦门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和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黄锦泉先生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锦泉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永华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审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长期从事财务会计与会计基本理论的教学和研究,撰写、主编及参编各种会计专著及教材10余部,在各种会计权威及核心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会计科研课题5项,并独立主持厦门大学"会计科研方法论研究"的科研课题。卢永华先生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千宇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会计,2001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主办会计、综合部副主任、财务主管,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林千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8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林千宇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彭志兵先生之配偶的妹妹,除止之外,林千宇女士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柯麟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本科,会计师;1994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主办会计、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柯麟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9.84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582%。柯麟祥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7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0年9月17日晚1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号建设科技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燕妮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6日以OA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应当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林燕妮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林燕妮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文化程度: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试验员、组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杏林检测站副站长、建材检测站副站长,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工会主席。林燕妮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8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是本公司的8名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8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4,248,45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6.874%;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上述8人实际控制着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2007年10月9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除上述情况以外,林燕妮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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