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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9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0-04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地 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

1.01发行数量

1.0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03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系统投票多次的,以第一次的投票为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诉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9月21日 8: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姜福君、骆克梅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
1.01发行数量   
1.0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1.03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关于与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90;投票简称:华仪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委托

价格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所有议案同意表决99.00元1股2股3股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量的议案》1.00元1股2股3股
1.01发行数量1.01元1股2股3股
1.02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1.02元1股2股3股
1.03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1.03元1股2股3股
《关于与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0元1股2股3股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3.00元1股2股3股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00元1股2股3股

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1;1.02 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02,以此类推。

4、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仪电气”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90买入1元1股

2、如某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90买入1元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不纳入表决统计。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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