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00时在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
依据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浙绍执恢字第3-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孙利永(持有人编码Z000001108)持有的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代码HK8211)非境外上市股份6000万股股权;方晓健(持有人编码Z000001110)持有的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代码HK8211)非境外上市股份18000万股股权。起拍参考价1863万元。
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时间:2010年10月9日和2010年10月11日两天。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2日一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00至4:00时止)。
报名地点: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产权交易窗口。
报名要求: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需向本公司书面说明是否持有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若不符合前述规定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单位公章;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并交纳参拍信用保证金200万元(申请执行人除外)。参拍保证金委托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缴入账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852,保证金为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不计息)。
四、请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需参加拍卖的则应办理有关报名手续,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0575-85207978 85207968
联 系 人: 张先生 罗先生
浙江新中大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