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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发布中证50债券指数的公告
修正公式

  为推进我国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发布中证50债券指数。该指数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银行间市场挑选50只流动性强、规模大、质地好的债券组成样本,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编制方案附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附

  中证50债券指数编制方案

  一、指数代码、名称

  指数代码:H11016

  指数名称:中证50债券指数

  指数简称:中证50债

  指数英文名称:CSI 50 Bond Index

  指数英文简称:CSI 50 Bond

  二、选样

  (一)样本空间

  ¢ 债券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 的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及短期融资券等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品种。信用债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及以上。债券币种为人民币。

  ¢ 发行量: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 债券剩余期限:0.25年以上,10年及以下。

  ¢ 付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二)选样方法

  1、各成份券的数量

  国债和央票的数量占指数成份券总数30%左右,金融债的数量为50%左右,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的数量合计20%左右,具体数量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总数量为50只。

  2、选样

  步骤1 在样本空间中,将上市时间超过3年的债券从样本空间中剔除;

  步骤2 分别计算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在考查区间内日成交金额的中位数,然后将位于中位数后50%的样本剔除;

  步骤3 对剩余样本分别按成交金额、交易天数、发行规模综合排名,分别按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的数量,选取排名靠前的样本作为指数样本。

  三、取价规则及指数计算

  (一)基日

  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二)计算公式

  报告期指数=[Σ(报告期样本债券的总市值 +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Σ(全价×发行量)

  全价=净价+应计利息

  报告期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付息样本债券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三)取价规则

  ¢ 交易所债券 (是指仅在交易所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最优报价=(最高买价+最低卖价)/2,下同),若无,取日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 银行间债券(是指仅在银行间交易的债券):首先取做市商最优报价,若无,取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采用模型定价。

  ¢ 跨市场债券(是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市场交易的同一债券品种):若存在银行间做市商报价,首先取最优银行间报价,若无,取其在交易所的收盘价(交易所如有做市商报价,则先取最优报价),再无,取其在银行间的日内加权收盘价,再无,考虑模型定价。对于取价为交易所价格,但当日成交量较小,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根据模型价格视情况调整。

  四、指数修正

  (一)修正公式

  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二)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 发生指数样本券调整时,在调整实施前一个交易日修正指数。

  ¢ 凡有样本债券发生发行量变动,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五、样本调整

  ¢ 指数样本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某样本券在两次定期调整之间发生不满足选样条件的情况,中证指数公司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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