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0-18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会议同意将上市公司中与纺织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从上市公司中分离出来,在上市公司注册所在地(遂宁市)设立上市公司的分公司---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经营范围与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一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于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本部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股票简称: 华润锦华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0-19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设立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的议案
三、有资格登记并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0年10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该等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会议的符合上述第三项条件的本公司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2010年10月12-1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于上述时间办理登记的,需将下列第2和第3项所要求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办理登记及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该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并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以及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其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为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公司资本运营部
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遂宁市遂州中路309号
联系人:蔡惠鹏 杨春华
联系电话:(0825)2287301 2287329
传真:(0825)2283399 邮编:629000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设立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请股东将表述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该法人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即可。
议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