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8日公开披露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致使报告中个别数据录入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财务报表附注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更改情况
《2010年半年度报告》第70页、《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第47页,更正前为: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 | …… |
净利润 | 20,546,780.50 |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26,084.49 |
…… | …… |
现更正为: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 | …… |
净利润 | 20,546,780.58 |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4,231.30 |
…… | …… |
更正后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以上更正不影响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公司对因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