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 年9月21日,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贵州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黔新10019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信邦远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远东”)收到省药监局黔新10020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省药监局对本公司和信邦远东提交的国家一类新药人参皂苷-Rd及人参皂苷-Rd注射剂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场核查,认为“该申报资料基本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予以受理。”
本公司将根据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事项的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