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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0-03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0年9月15日-2010年9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公告》;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签署2.5MW风力发电机组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的公告》。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近期公司没有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私下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非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一)经于2009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CONSEN INTERNATIONAL(HONG KONG)LIMITED(中文译名:康吉森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中国自动化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康吉森公司")及COWIN GLOBAL INVESTMENTS CHINA LIMITED(中文译名:科文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系科文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科文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经营的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吴忠仪表"),公司持股50%;同意公司与康吉森公司、科文投资公司签署合营合同(该事项公司已于2009年12月30日、2010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吴忠仪表已成立,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09年1-12月,公司自动化仪表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为28,970万元,营业利润为1,373万元;2010年1-6月,公司自动化仪表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为11,687万元,营业利润为234万元。

  (二)在合营合同中三方约定,吴忠仪表成立后公司将与自动化仪表业务有关的资产与负债以评估值转让给吴忠仪表。公司拟转让的与自动化仪表业务有关的资产与负债为:

  1、截至2010年7月31日,非流动资产帐面价值约为11,497万元左右(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含全资子公司宁夏朗盛铸造有限公司股权、全资子公司宁夏吴忠仪表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参股子公司上海金子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股权;固定资产,含建筑物、设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含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等);

  2、截至2010年7月31日,流动资产帐面价值约为24,145万元左右(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截至2010年7月31日,流动负债帐面价值约为8,600万元左右(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

  截至2010年7月31日,上述三项的净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帐面价值约为27,042万元左右,最终数据以评估报告为准。公司拟以约25,000万元左右的价格将上述资产与负债转让给吴忠仪表,最终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确定。目前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上述资产转让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总额没有影响,对公司净利润没有影响。此外,康吉森公司日前向公司表达了有意向收购公司持有的吴忠仪表部分股份的想法,目前双方尚未就具体事宜展开讨论,能否出让吴忠仪表股权及以何种价格出让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三)本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除上述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涉及本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六、本公司已于2010年8月14日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2010年1-9月净利润约为4,200万元左右,每股收益约为0.1780元左右(未经审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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