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2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0万股新股,核准文件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伟宏、陈筱薇
联系电话:0754-85100989
联系传真:0754-85100797
2、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家茂、贺小社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87555297
联系传真:020- 87555675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