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43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0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0年9月23日上午9:0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陈爱莲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367,6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爱莲女士、陈滨先生、张锡康先生、赵航先生、梁赛南女士、李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选举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九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爱莲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爱莲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
(2)选举陈滨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张锡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赵航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梁赛南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李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李若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徐兴尧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张书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于2010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吕雪莲女士、赵亚红先生、童胜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俞光耀先生、吴少英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吕雪莲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赵亚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童胜坤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监事的简历详见于2010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通过了《关于45万件锻造汽车铝轮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涂装生产线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367,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立民、俞婷婷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9月28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俞光耀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选举吴少英先生、俞光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2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少英:男,1974年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三工厂厂长。历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二工厂厂长职务。
俞光耀:男,1971年生,大专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办主任兼公司工会主席;1994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万通中宝铝轮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工会主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制造部经理助理、制造中心内务部经理职务。
吴少英先生、俞光耀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4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代为表决。公司五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
一、议案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陈爱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爱莲女士的简历详见于2010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由陈爱莲女士、陈滨先生、张锡康先生、赵航先生、梁赛南女士、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七人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陈爱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由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陈爱莲女士三人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李若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由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陈爱莲女士三人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张书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孙大建先生、李若山先生、陈滨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孙大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陈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余登峰先生、吴兴忠先生、徐晓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丁锋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徐晓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陈冬尔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沈春妃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回避表决,其他六名董事参与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张锡康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参与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陈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吴兴忠先生、余登峰先生、徐晓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锋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徐晓芳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7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简历
一、总经理简历
陈 滨:男,1979年生,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威海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万丰车业有限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8月20日起任公司总经理。
陈滨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陈爱莲女士系母子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副总经理简历(3名)
吴兴忠,男,1968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营销工作。曾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技术中心总监、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涂料部总经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余登峰,男,1975年出生,大学文化,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工作。曾任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制造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以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徐晓芳:女,1981 年生,本科。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轮毂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1 年4 月-2003 年5 月任浙江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总裁办秘书;2003 年5 月-2005 年12 月任浙江万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 2006 年1 月-2006 年9 月任上海万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2007 年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和威海万丰奥威轮毂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3名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务总监简历
丁锋云,男,1974年出生,大专文化,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曾任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部副部长、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职务。
丁锋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冬尔:女,1985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曾任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延安路支行个人理财经理。
陈冬尔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审计部经理简历
沈春妃:女,1976 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浙江万丰车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3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沈春妃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之外的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4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监事吕雪莲女士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吕雪莲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吕雪莲女士的简历详见于2010年9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监事吕雪莲、赵亚红回避表决,其他3名监事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0-04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及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科技”)签署《设备采购合同》,此二项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日发精机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1、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日发精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控机床的生产和销售,自行研制的RF系列数控加工装备包括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是国内领先的数控加工装备。
2、浙江日发精机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人:王本善
注册资本:4,800万元
实收资本:4,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工业区(后溪)
经营范围:数控机床、机械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10年6月30日,浙江日发精机总资产31,642.40万元,净资产19,348.04万元,2010年上半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87.34万元,净利润2,542.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设备的标的、数量、价款: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 数控立式车床 | 台 | 6 | 70 | 420 |
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包含夹具、刀夹等附属设施的到厂价
(2)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126万元);
②设备到场经公司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126万元) ;
③设备在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公司进行验收,在设备验收完毕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日发精机开出发票,公司自收到发票后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元(人民币126万元);
④余款在壹年质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肆拾贰万元(人民币42万元)。
(3)违约责任
①浙江日发机械延期向公司交付设备的,每延期一天按设备总金额的0.03%支付违约金(若分批交货的,按延期部分的设备金额计算);设备延期超过 20 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第三方与乙方设备的差价、甲方为从第三方采购该设备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等)。
②设备在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浙江日发机械除应及时进行维修外,若造成公司停产或延误生产的,浙江日发机械应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4)定价政策
双方交易价格为协议价,主要根据浙江日发机械向第三方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4、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通过向浙江日发机械购数控立式车床,提高了公司的装备水平,提升了锻造线的生产能力,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二、公司与万丰科技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1、关联交易概述
万丰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生产和销售低压铸造机、自动化装备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系统是以铝合金轮毂自动化浇注系统为代表的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一系列国家级新型机器人浇注系统,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并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
2、、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倪伟勇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7月2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铸造机械、铸件、模具、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科技开发:铸造机械,成套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有色合金铸件。
财务状况:截止2010年6月30日,万丰科技总资产7914.48万元,净资产4473.67万元,2010年上半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25.53万元,实现净利润457.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设备的标的、数量、价款: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 毛刺机 | 台 | 3 | 27 | 81 |
| 低压铸造机 | 台 | 10 | 71 | 710 |
| 低压铸造平台 | 台 | 10 | 1.75 | 17.5 |
| 低压铸造管路安装 | 台 | 10 | 0.25 | 2.5 |
| 低压铸造移机及平台改造 | 台 | 2 | 2 | 4 |
注:以上设备价格合计含税捌佰壹拾五万元,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叁千元(人民币244.3万元);
②设备到场经公司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叁千元(人民币244.3万元);
③设备在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公司进行验收,在设备验收完毕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日发精机开出发票,公司自收到发票后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叁千元(人民币244.3万元);
④余款在壹年质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捌拾壹万伍千元(人民币81.5万元)。
(3)违约责任
①万丰科技延期向公司交付设备的,每延期一天按设备总金额的0.03%支付违约金(若分批交货的,按延期部分的设备金额计算);设备延期超过 20 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除承担延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第三方与乙方设备的差价、甲方为从第三方采购该设备所支出的所有费用等)。
②设备在质保期内,在使用过程出现质量问题,万丰科技除应及时进行维修外,若造成公司停产或延误生产的,万丰科技应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4)定价政策
双方交易价格为协议价,主要根据万丰科技向第三方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4、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通过向万丰科技采购毛刺机和低压锻造机等设备,可以提高公司装备能力,并由此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本公司拟与日发精机及万丰科技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张书林先生、孙大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设备采购合同》的条款,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回避表决,其他六名董事参与表决。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爱莲、陈滨、张锡康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参与表决。
五、相关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本公司与日发精机及万丰科技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