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0-3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728,60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0]4096号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0-40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0-3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29,728,602.07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0-4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海宜”)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公司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71号文《关于核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72.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4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10]B055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早日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既定目标,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728,602.07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0]4096号《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
承载多种宽带业务的远端接入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123,177,600.00 | 29,192,102.07 | 29,192,102.07 |
宽带移动视频接入网关产业化 | 11,740,000.00 | 536,500.00 | 536,500.00 |
合计 | | 29,728,602.07 | 29,728,602.07 |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以募集资金29,728,60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本次置换行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29,728,602.07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新海宜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前期投入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