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华峰、黎滢。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张国光、赵璧
电 话:0758-8512963、8512658
传 真:0758-8512658
保荐机构联系人:班妮、董文婕
电 话:021-50586660
传 真:021-50817925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