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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0-02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所持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议案》

  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徕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1,120万美元,公司拥有51%的股权。金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ITO导电玻璃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切割、抛光等业务,主要产品为黑白、低档ITO导电玻璃。多年来,金徕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其对公司的业绩贡献程度等较低。

  根据公司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有利于实施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优化金徕公司股权结构、保持其管理及技术骨干队伍稳定以实现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将所持金徕公司不超过10%的股权以201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由金徕公司相关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组建的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坤元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以201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金徕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05,826,220.10元、评估净资产为129,641,119.61元。

  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将为金徕公司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有利于公司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在收回部分股权投资的同时,公司所持金徕公司股权比例由51%下降为41%(按转让10%股权计),仍保持控制地位,没有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8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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