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2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968号《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截至2010年9月15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12,744.7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该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 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25.69元/股。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124,124,172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尽快办理包括工商登记在内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1、将“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124,172元。”
2、将“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0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4,124,17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4,124,172股,无其他种类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现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兴业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3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25.69元/股,总计募集资金362,849,978.68 元,扣除发行费用17,741,3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43号《验资报告》。
2010年9月29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更好的把握市场机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2010年9月15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万元) |
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 | 15,796 | 10,196.82 |
智能卡制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 | 13,272 | 1,606.43 |
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 | 5,417 | 941.46 |
合计 | 34,485 | 12,744.71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9月25日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1968号《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认为:“贵公司《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内容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公司独立董事汤云为、刘素英、郑钢对本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2,744.71万元。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洪华忠、陈波经核查,发表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专项意见》,认为:东港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9月15日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东港股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东港股份实施该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4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24,1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增发价格为25.69元/股,总计募集资金362,849,978.68 元,扣除发行费用17,741,3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5,108,614.53元。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9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43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支行(以下统称为“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济南市历城支行(以下统称为“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济南洪楼支行(以下统称“齐鲁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为公司智能卡制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和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专用账户。各银行的具体账户情况如下:
(1)在招商银行开立智能卡制造与个性化处理项目的专用账户,存入金额:132,720,000元,账号:531900094510401。
(2)在工商银行开立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专用账户,存入金额:54,170,000元,账号:1602004519024641277。
(3)在齐鲁银行开立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的专用账户,存入金额:160,317,479.75元,账号:1174114000000006772。
2、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百分之五的(按孰低原则确定),公司及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洪华忠、陈波可以随时向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5、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齐鲁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未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蓄意不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5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定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下午14:00 ;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1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10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0月13日—10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阮永城
电话:0531-82672212 传真:0531-82672202
地址: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 邮编:250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1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 | 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6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9月25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12,744.7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