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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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