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0]283号文件),同意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主要内容为:
本次核查范围为公司所属的涉及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厂、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厂。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环保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环保部原则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