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1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0年9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统计,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变更 “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全部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的名称为准),由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工业园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络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授权四川全资子公司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统计,以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该全资子公司经营层参加新津县新津工业园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活动,该地块用于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授权该全资子公司经营层使用募集资金1200万元竞买新津工业园区地块(该地块的购地款尚需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支付),代表四川全资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在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成立前,授权公司经营层与新津县政府协商洽谈投资、土地竞购等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年下半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统计,以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目前,公司部分银行授信已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下半年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该批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各授信银行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批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授信银行 | 拟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万元) |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内容 |
交通银行武汉
武昌支行 | 20000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湖支行 | 10000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昌支行 | 10000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水果湖支行 | 6000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湖支行 | 14000 | 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 |
合 计 | 60000万元 |
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不需提供资产抵押和担保。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此决议自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前有效。除非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后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决议。该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庆寿先生或高庆寿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统计,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郝立群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事项3名独立董事作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人民币,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下浮10%计算。
关联交易公告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络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统计,以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2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是公司开拓西部市场的良好机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资金使用费用按同期银行贷款下浮10%计算,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3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原投资项目名称: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以下简称“移动工厂项目”)
2、新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四川国创”),由该公司用于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新投资项目总额:人民币14,478万元
4、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上述投资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4 号文核准,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9. 8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4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8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90 万元。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情况以及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简述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前
项目名称 | 项目规划
投资额 | 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额 | 项目预计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 | 本资拟变更情况描述 |
鄂州基地项目 | 9,200 | 9,200 | 2012年03月31日 | |
研究中心项目 | 1,500 | 1,500 | 2011年03月31日 | |
胶粉成套设备项目 | 3,000 | 3,000 | 2014年03月31日 | |
移动工厂项目 | 8,000 | 8,000 | 2014年03月31日 | 变更项目内容 |
2、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安排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西部大开发的市场机遇,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对原移动工厂项目进行变更,通过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基地规模化生产,开拓西部市场。
移动工厂项目是经湖北省发改委审核同意,武汉市发改委登记备案,项目编号为2008010036290074。该项目在本次变更前尚未动工,亦尚未动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决定停止投入该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
3、新投资项目
拟将原移动工厂项目募集资金8,0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新建《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
4、董事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的程序及结果
2010 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无法实施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建设10套改性沥青移动工厂,总产能为300吨/每小时。截止2010 年8月末该项目尚未动工,亦尚未动用募集资金。
2、拟变更原因
原募集资金项目《改性沥青移动工厂》是2007年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选定的,公司拟将移动工厂项目作为公司生产模式的补充,但目前市场需求等客观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未来市场容量巨大,移动工厂项目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多个项目同时开工大批量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只有工厂化改性沥青生产模式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对市场的了解与趋势的判断,成品改性沥青供应是未来发展方向,且公司的优势在于工厂化生产模式。公司另一募投项目《胶粉成套设备项目》是生产三套胶粉改性沥青设备,该项目是采用移动生产的模式,在市场需要时可将该类设备改装后同样具有移动工厂的功能,适应特定区域客户的需要,同时也补充了公司生产模式。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原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谨慎投资原则,拟变更本项目。
三、新增项目情况
(一)拟设立的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创” )
1、新项目基本情况
(1)公司拟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全部投资由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实施,其中5,000万作为注册资本,剩余3000万募集资金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四川国创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成品改性沥青、沥青改性设备、改性沥青添加材料及其他高等级公路的路用新材料;承接道路、道面技术改造和工程承包项目;研制、开发、生产CA沙桨(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2)公司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物流工业园投资新建《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约15,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需按有关规定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新项目的经济效益估算
1)投资概算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14,478 万元;其中土建工程 4,568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4,238 万元,流动资金5,672 万元。
2)经济效益预测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SBS改性沥青10万吨、乳化沥青5万吨,实现年销售收入 83,550 万元,利润总额 7,193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 4.69 年(含建设期 1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31.82%。
四、新募集资金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原募集资金移动工厂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实施难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调研分析,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建立沥青生产基地是规范、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公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推算,云、贵、川、渝、藏“十一五”期间改性沥青市场份额400亿左右,2010~2020年市场份额超过600亿元。《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确定高铁主骨架“四纵四横”直接连通到西北、西南地区,高速铁路的建设将在西部掀起新的高潮。但是,目前上述地区尚没有大型的改性沥青高端加工与物流配套基地。公司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市场机遇设立子公司,在西部用户集中或交通枢纽地区新建改性沥青及CA砂浆的加工与物流基地。该项目的建设将为本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项目的计划和建设周期等为初步计划,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还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及须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获取项目建设用地,故本项目的项目论证、审批、获取土地、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实质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审核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是公司开拓西部市场的良好机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此次募投项目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创高新本次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性沥青移动工厂项目”的8,000 万元,变更用于在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新津物流工业园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局最终核定为准),由该公司实施西南物流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立改性沥青高端加工与物流配套基地。四川国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注册资金 5,000 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000万元,投资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可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行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因此,国创高新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的有关规定,新时代证券同意:国创高新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按规定实施。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人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4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借款1 亿元人民币(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国创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庆寿、郝立群、高涛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借款协议》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国创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农场新华集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18层
法人代表:高庆寿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管理,公路路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路工程的施工;本企业对外控股、参股的企业股权管理
实际控制人:高庆寿
2、国创集团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国创集团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1,849.75万元,净资产为34,268.56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归司于母公司所有者)为1,731.72万元。
3、国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48%股权,其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项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借款1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一年, 公司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向国创集团支付利息,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国创集团同意借款人民币1 亿元给公司,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时,从第二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公司如提前还款,将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4、还款:在借款将要到期时,国创集团将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筹集资金,
借款到期日公司将按国创集团提供的还款账号一次性偿还或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借款人民币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借款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有一定的下浮,也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下浮也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采取了回避表决,是公平合理的。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1、经核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借款人民币1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资金需求。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运营资金不足的状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借款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有一定的下浮,不存在损害公司集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已征得独立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将交付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4、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0-035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 年10 月15日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0 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0月14日—2010年10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15:00 至2010年10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0 年10月11日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2、《公司二○一○年下半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 年10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 年10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十七楼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邮编:43007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377 国创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77;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 案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1
《公司二○一○年下半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国创高新”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77 买入 100.00元 1股
(2)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377 买入 1.00元 2股
362377 买入 2.00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15:00至2010年10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邹汉琴 周琴
联系电话:027-87617347-605
传 真:027-87617346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东科技园高科大厦十七楼
邮编:43007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 | |
2 | 《公司二○一○年下半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