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0-0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9月2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为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津塔公司以其津塔项目的销售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0-01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事项概述
2010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塔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2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三年,津塔公司以其津塔项目的销售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即可办理, 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3、注册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四平东道79号310;
4、法定代表人:郭齐放;
5、注册资本:10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津塔公司资产总额为243,876万元,负债总额为129,180万元,净资产为114,696万元;2009年津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72万元,净利润8,9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0年6月30日,津塔公司资产总额为264,636万元,负债总额为137,202万元,净资产为127,434万元;2010年上半年津塔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97万元,净利润12,73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津塔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津塔公司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津塔公司以其津塔项目的销售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司不收取担保费。由于津塔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85%;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3.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17%,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0.3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