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3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公布了《2008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9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9年5月4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14.2.15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目前,公司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