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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明。
3、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4、会议地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会议厅。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人员:
(1)于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人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汪省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陈灏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周泽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刘学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林万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马庭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周立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郭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9月30日公告;上述第(二)、(五)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9月30日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0年10月22日18: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新筑股份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新筑股份公司证券部,邮编:61143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会议联系人:周思伟、张孝永、赵承君。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附件: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一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 | 关于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1.1 | 关于选举黄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2 | 关于选举冯克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3 | 关于选举汪省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4 | 关于选举陈灏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5 | 关于选举周泽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1.6 | 关于选举刘学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2.1 | 关于选举林万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2 | 关于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3 | 关于选举马庭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二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1 | 关于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周立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郭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三 |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四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五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六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七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 | |
注:1、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请在上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票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6倍;独立董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3倍;否则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无效。
2、上述第三至七项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