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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0-02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5日以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立武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的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民爆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协议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协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护江南化工和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2010年于2010年2月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公司对上述协议进行了修订、调整,并签署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主要是对原协议中第四条《股份补偿的实施》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业绩承诺期满后股份一次性补偿修改为逐年补偿;

  2、增加了期末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条款;

  3、增加了由江南化工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条款。

  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董事冯忠波先生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总裁,其作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时报》读者有奖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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