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3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8日10:3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军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01,549,06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78,695,043股的42.1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青松建化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水泥生产线的议案》;
2、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董事选举的议案》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甘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杨万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夏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周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汪天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于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狩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4、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监事选举的议案》;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张展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杨苏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经表决,201,549,063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蒋晓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经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刚先生、王文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律师事务所李在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0-039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上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杨万川、汪天仁委托董事甘军表决,独立董事于雳委托独立董事陈亮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甘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万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万川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
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尹华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简历附后);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高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夏玉龙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苏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程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吴哲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五、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六、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熊学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七、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的议案》。
八、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新疆五家渠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其全资子公司新疆五家渠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在五家渠市建设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站,总投资估算16,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其他融资方式。
九、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7264.865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8.924%,详情请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十、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详情请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十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部水泥厂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阿克苏本部水泥厂进行日产2500吨特种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及配套(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投资估算13,87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其他融资方式。
十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新疆青松五家渠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五家渠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在五家渠市建设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投资估算13,71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借款或其他筹资方式。
十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资28000万元,持有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00万元,持有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兵团农十二师西山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条日产6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概算92,378万元,详情见《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见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独立董事意见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二、三、四、五、六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所聘人员符合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相关条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附:聘任人员简历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聘任人员简历:
杨万川:公司董事、总裁,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1983年9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水泥厂烧成三分厂厂长、水泥厂厂长、党委书记,建化总厂副厂长、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任公司总裁至今,2004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至今。
尹华军: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于2004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二十五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明。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煤矿财务会计、财务办主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计财科科员,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0年3月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秘书至今。
高华:公司副总裁、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机电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磷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副厂长,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2004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至今。
李迎春:公司副总裁,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乡镇企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农一师十三团副团长,农一师九团团长,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磷肥厂厂长、水泥厂厂长、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夏玉龙:公司副总裁,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青松建化本部水泥厂车间钳工、工艺技术员,本部水泥厂制成分厂副厂长、厂长,本部水泥厂生产副厂长,青松建化全资子公司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至今。
苏发: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男,汉族,1952年8月出生,1976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苔青林业水泥厂技术员、化验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黑龙江省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5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至今。
程志军:公司副总裁、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男,195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卡子湾水泥厂医院医生、院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花药厂(现华士丹药厂)筹建办副主任,卡子湾水泥厂副厂长、厂长、董事长。2005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至今。
吴哲超:公司副总裁,男,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安徽省郎溪县水泥厂厂长助理兼化验室主任、生产技术副厂长,安徽省郎溪县合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副总,北京固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副总、企管副总、常务副总兼总工程师。2005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至今。
周斌: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89年7月湖南理工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毕业,2000年12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南钢球厂会计、厂内部审计科科长、企业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湖南岳阳岳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广西防城港岳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至今。
熊学华:女,汉族,1973年7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于新疆财经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财务科出纳,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03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至今。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4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7264.865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其88.924%的股权
3、投资期限:一年
特别风险提示: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出资7264.865万元,对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65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88.92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
注册地:阿拉尔幸福城
法定代表人:李平平
注册资本:7292.07万元
经营范围:农业、林业、动物饲养放牧业,淡水动物养殖、棉纱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房屋修理。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农业、林业、动物饲养放牧业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
注册地:图木舒克市图木休克镇
法定代表人:王同新
注册资本:2173万元
经营范围:输变电、供电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输变电、供电
3、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586号
法定代表人:高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制开发。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水泥产品的生产、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以现金出资7264.865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出资518.919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出资216.216万元,对新疆青松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1、经营范围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制开发。
2、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3、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3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88.1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出资1,2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6.4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2.7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出资5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2.7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现金7264.865万元投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以现金518.919万元投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以现金216.216万元投入,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为88.9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持股比例为6.48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持股比例为2.703%。
2、增资完成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6500万元,股东各方持股比例如下: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3564.865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88.9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出资1718.919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6.48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1.88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出资716.216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2.703%。
3、本次增资完成后结存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4、违约责任:本协议经签署并经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损失外,不免除继续履行的义务。
5、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本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条件:本协议在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2、本次投资将改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其经营风险,加快其五家渠子公司新疆五家渠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的建设,为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稳健经营和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保障,巩固公司在天山以北的市场。
3、本次投资完成后不涉及新增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资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4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
3、投资期限:1年
特别风险提示:
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10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收购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中40%的股权,以该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的搅拌站。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新疆西部建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02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预拌砼的生产、销售及其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新型建材及化工材料的研究及生产应用。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出资2000万元,收购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中40%的股权。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资产为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1、经营范围
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性能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2、原股东出资方式及比例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3、收购股权的股东情况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数量:2000万元,转让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股权转让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
3、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同原有股东法律在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享有公司税后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权利。
4、股权转让以后,双方协商一致将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喀什西建青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5、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由股东会从董事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6、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2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列席董事会、股东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7、新公司公司设总经理1名,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财务机构负责人由乙方委派。
8、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9、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股东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解决的部分外,本协议书应继续履行。
10、生效时间:本协议书在股东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2、参股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有利于公司扩大在喀什地区的水泥市场份额,延伸公司的产业链。
3、本次收购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喀什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4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的名称: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2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0%
3、投资期限:1年
特别风险提示:
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10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其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000万元,控股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00万元,持股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兵团农十二师西山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条日产6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160号
法定代表人:贾政跃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43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经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托管。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经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托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
1、经营范围
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出资方式
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以现金出资,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出资。
3、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000万元,比例为70%,其中首期出资5600万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其中首期出资2400万元。
四、股东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本次公司对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自筹资金投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8%,持有股权的比例为70%。
2、股东双方均以现金人民币出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8,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出资额分三期缴纳。股东双方首次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0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400万元,在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至指定验资账户;二期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其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800万元,在2011年3月31日前缴至指定验资账户;三期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四十,其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20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800万元,在2011年6月30日前缴至指定验资账户。
4、项目建设:以公司为主体,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兵团农十二师西山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条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2,378万元。建设项目存在的资金缺口由股东双方按照同股同责同利的原则帮助解决。
5、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三名,乙方推荐二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6、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乙双方各推荐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7、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可以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三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二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一名,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方委派,财务经理由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8、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书规定,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书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协议书,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要求解除协议书。
9、争议解决:股东双方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股东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解决的部分外,本协议书应继续履行。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资金投资。
2、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6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12MW纯低温余热发电)实施后,将成为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将对公司新疆乌昌地区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未来的效益产生长期的影响。
3、本次投资完成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共同出资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4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0月8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展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0-04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上午10点30分
●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0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召开,会议召开地点是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出资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0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2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3793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附件: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