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通知,该公司已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了质押,并已于201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1、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72,893股质押给文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2、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72,893股质押给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3、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72,893股质押给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4、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86,447股质押给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5、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86,447股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从2010年9月29日起。
6、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186,447股质押给澄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7、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7,289股质押给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8、广州天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49,157股质押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起。
截止本公告日,广州天誉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1,864,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5%,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1,864,466股,占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100%。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