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上午9:30-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转为银行定期存单的议案》
公司拟将用于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建设的剩余超额募集资金11,170.35万元中的7000万元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转存为四笔定期存单,具体分为3000万元、2000万元转存为半年期定期存单,1000万元、1000万元转存为三个月定期存单,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公司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就部分剩余超额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单事宜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