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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33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2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上午9:00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38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许晓明、裴笑筝、王昌文、王一禾、高秋洪、袁良明、吕志伟、向德伟、许章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吕志伟、向德伟、许章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为公司为子公司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偿还债务13000万元提供担保,此项担保包含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7000万元的范围内(详见2010年3月30日公布的第2010-009号《关于201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2010年4月26日公布的第2010-017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晓明,男,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KELLOGG商学院/香港科技大学EMBA,中国九三学社社员,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曾任中国宝安集团副总经理。1998年创立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湖北省政府参事,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市工商联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武汉促进会副会长。

许晓明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2,204,256股,通过武汉新天地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9,185,06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裴笑筝,女,1969年出生,加拿大约克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交通银行长春分行投资分析师、深圳市中南证券总经理、加拿大多伦多道明证券高级金融衍生物分析师。2003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裴笑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系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裴兴辅先生之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昌文,男,1968年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武汉市硚口区人大代表。先后担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部经理、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王昌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572,8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一禾,男,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武汉市武昌区政协委员。曾先后就职于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委综合经济工委、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5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王一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26,01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吕志伟,男,195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资格证。曾任贵州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副主任、企业管理处处长,光大银行总行深圳证券业务部投行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深圳管理总部总经理,联华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CHINALLIANCE HOLDING LTD公司副总裁。

吕志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向德伟,男,196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资格证。曾任湖南华菱管线股份公司、南方建材股份公司董事,烽火通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为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总经济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向德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许章华,男,1952年1月生,法学在职研究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资格证。历任京山县法院助理审判员、京山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武昌区法院法官、武昌区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等,已退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高秋洪,男1972年3月生,医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EMBA。2000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南国置业整合传播部部长,南国商业营销总监兼大武汉家装项目总经理,南国置业总经理助理兼南国商业营销总监,现任南国置业总经理助理兼商业运营中心负责人。

高秋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9,264股,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袁良明,男,1967年生,法学学士,曾在武汉市司法学校、武汉市总工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1995年辞去公职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袁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3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2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38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道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高泽雄、王俊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不超过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泽雄,男,194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省水利局办公室秘书,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湖北省农业厅巡视员等,已退休,2009年至今担任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高泽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俊伟,男,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武昌区政协委员。曾任昆明军区防化修理所连职车间主任、副营职助理员,昆明军区司令部防化部副营职参谋、防化器材技术处副处长,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现任武汉鄂汉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湖北博瀚置业公司副董事长。

王俊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36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 武汉市建设大道558号新华诺富特大饭店三层武昌厅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六)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1选举许晓明先生为董事

2.1.2选举裴笑筝女士为董事

2.1.3选举王昌文先生为董事

2.1.4选举王一禾先生为董事

2.1.5选举高秋洪先生为董事

2.1.6选举袁良明先生为董事

2.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1选举吕志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选举向德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2.2.3选举许章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选举高泽雄先生为监事

3.2选举王俊伟先生为监事

其中,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第1项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0年9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第2项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10年10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387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莉

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6= 票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或打√)
2.1.1选举许晓明先生为董事 
2.1.2选举裴笑筝女士为董事 
2.1.3选举王昌文先生为董事 
2.1.4选举王一禾先生为董事 
2.1.5选举高秋洪先生为董事 
2.1.6选举袁良明先生为董事 
2.2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数(或打√)
2.2.1选举吕志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选举向德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2.2.3选举许章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数(或打√)
3.1选举高泽雄先生为监事 
3.2选举王俊伟先生为监事 

说明:

1、对于第2、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6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2的乘积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对于其他议案,授权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0-035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0年9月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代表人选进行推荐和选举,会议由工会主席王耕先生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选举王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琼,女,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京山工商银行营业会计、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财务主管,武汉国际租赁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武汉市撤销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算组会计,武汉正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会计,武汉国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进入本公司,现任资深高级业务经理。

王琼女士通过武汉南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48股,与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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