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柯荣卿召集,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0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除董事长柯荣卿先生因公务在外出差,董事陈伟三先生在国外学习,均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外,其余6名董事全部出席。经6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举手投票表决,推选董事翁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增加至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0年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荔湾广场支行申请2000万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在上述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总额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余额),期限一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2、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续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9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交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申请7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该笔授信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该授信现已到期。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等业务额度3000万元,期限一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3、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续贷并增加至1.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9年9月4日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该笔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该授信现已到期。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1.5亿元增加至1.7亿元,期限一年。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