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上午,本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142,826,990股,占股份总数的57.13%,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宝先生主持了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一、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826,9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议案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42,826,9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议案三、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142,826,9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议案四、补选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826,9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