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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0-03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权证代码:580027 权证简称:长虹CWB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3日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了本次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853,981,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现场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53,981,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挂牌出让长城证券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853,981,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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