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0-04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3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所持(代理)股份86,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8%。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建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新建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公告》已于2010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6,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已于2010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6,5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梁清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0-04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1-9月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10年1-9月业绩预告修正如下: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业绩预告期间
2010年1年1日-2010年9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
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披露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201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30%~1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45%~-35%。
4、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06.32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0.44元(按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计算)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2010年1-9月,公司受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公司研发费用支出的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预期减少。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业绩预计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歉意;
2、本次有关2010年1-9月的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