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 个月内,即2010 年4 月14 日~2010 年10 月13 日,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公告已于2010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