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3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14日上午在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唐崇银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李定安先生参会表决,监事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33)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34)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3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恒发科技”)承接液晶显示器代工订单,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航光电”)购买生产液晶显示器所需的主要材料液晶模组(MODULE)或液晶玻璃显示面板(OPEN CELL),并与其签订《销售框架协议》。为确保武汉恒发科技足额向上海中航光电支付交易期间所发生的货款,公司拟为武汉恒发科技依主合同与上海中航光电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付款担保,本金数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每月不超过1000万美元。
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7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5日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18164.31万元人民币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它硬件、电脑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等。
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9亿元,负债总额为¥2.5亿元,净资产为¥4374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利润总额¥855万元,净利润¥65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0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5.7亿元,负债总额为¥3.8亿元,净资产为¥1.9亿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4亿元,利润总额约¥5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本金数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每月不超过1000万美元。
担保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若武汉恒发科技与上海中航光电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担保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可帮助武汉恒发科技取得较为宽松的采购付款期限,降低财务成本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外部风险,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本金数额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每月不超过1000万美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本公司持有武汉恒发科技100%的股权,公司为武汉恒发科技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3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0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0年10月15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352206
传真:(0755)83323160
地址:深圳市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3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上升
2.业绩预告情况表
| 项 目 | 2010年1月1日至
2010年9月30日 | 2009年1月1日至
2009年9月30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约1600~1700万元 | 10,105,170.71元 | 增长58%~68% |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0565~0.0600元 | 0.0357元 | 增长58%~68% |
| 项 目 | 2010年7月1日至
2010年9月30日 | 2009年7月1日至
2009年9月30日 | 增减变动(%) |
| 净利润 | 约-38~-138万元 | 5,745,947.91元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0013~-0.0049元 | 0.0203元 | --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0年1月至9月:受国际经济回暖以及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推广落实的影响,公司工业资产运营实体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净利大幅增长;公司2009年实施的资产置换方案使印制电路板业务成功剥离,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该部分带来的亏损并产生了资产置换收益。
2010年7月至9月:由于工业方面部分利润较高的产品市场处于淡季,三季度的工业经营出现轻微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将于2010年10月26日在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