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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7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15日下午14点,在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66.9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9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谷望江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8066.9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以8066.9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以8066.9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赞成、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详情见2010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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