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 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0 年 10月 22 日下午2 点00 分,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 点30 分至11 点30 分、下午13 点至15 点。
二、会议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的议案》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10月18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 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65 | 迪马投票 | 2 | 沪市挂牌,深市代理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的议案 | 2.00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迪马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65 | 买入 | 99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迪马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65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果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65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分别代为行使 表决权:
1、《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成都皓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