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4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王晓明先生的通知,从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28日,王晓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减持宇顺电子的股份达到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减少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4,067,904 | 5.53% | 405,850 | 0.55% | 3,662,054 | 4.98% |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0-04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宇顺电子
股票代码: 00228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明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6栋二楼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信息坡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晓明 |
宇顺电子、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王晓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宇顺电子 405,850股股份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王晓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6栋二楼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晓明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0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减持宇顺电子的股份达到0.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减少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4,067,904 | 5.53% | 405,850 | 0.55% | 3,662,054 | 4.9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股东,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宇顺电子3,650,000股股份被质押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田支行,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73%,占宇顺电子股份总数的4.9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宇顺电子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方式卖出宇顺电子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元
2010年9月3日 | 2010年9月6日-9月15日 | 2010年9月21日-9月28日 |
卖出数量 | 价格区间 | 卖出数量 | 价格区间 | 卖出数量 | 价格区间 |
88,350 | 29.00-29.60 | 135,300 | 27.8-28.99 | 182,200 | 24.60-25.1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坡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宇顺电子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明
签署日期:2010年10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M-6栋二楼 |
股票简称 | 宇顺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28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晓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4,067,904 股 持股比例: 5.5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405,850 股 变动比例: 0.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明
签署日期:2010 年10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