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8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关于更换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郭兆强先生因离职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德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梁炜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萍女士和梁炜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十九日
附:保荐代表人梁炜先生简历
梁炜,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项目协办人)、深圳市科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公开增发股票项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