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海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艳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649,521,245.58 | 709,645,156.61 | -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66,681,827.21 | 583,893,461.09 | -2.95% |
股本(股) | 104,550,000.00 | 61,500,000.00 | 7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42 | 9.49 | -42.8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1,420,528.08 | 51.98% | 107,493,615.91 | 52.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10,727.93 | 120.19% | 25,838,366.12 | 4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5,945,178.20 | -762.7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54 | -407.6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06 | -2.74% | 0.2471 | -35.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06 | -2.74% | 0.2471 | -35.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 | 83.03% | 4.55% | 4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102.28% | 4.54% | 63.2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45.8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94,570.32 | |
所得税影响额 | -9,814.45 | |
合计 | 56,261.11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35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宋丹斌 | 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62,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38,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43,6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35,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翀 | 1,35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1,221,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7,2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8,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3,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比上年同期增加46.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3000万元。
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3398.3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7元(含税)。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李海鹰、李劲松、谢春生、胡江平、苗卫东、李力、刘锐、李翀、宋丹斌 | (一)本公司股东李海鹰、李劲松、谢春生、胡江平、苗卫东、李力、刘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二)本公司股东李翀、宋丹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 股东宋丹斌发行时所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股东李海鹰、李劲松、谢春生、胡江平、苗卫东、李力、刘锐、李翀所做承诺正在履行中。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况,本公司不将募集资金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 报告期内,各项承诺均能严格履行。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50.00% | ~~ | 70.00% |
随着国家铁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高铁项目建设进度的加快,公司铁路信号微机监测系统、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以及新产品铁路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等产品获取的订单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380,447.4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