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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4月30日,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4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07。

  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8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5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邵雨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登载于2010年10月2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0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7)。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度为5,666.48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鉴于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于2007年5月24日签订了的最高额度为5,172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位于台州市开发大道388号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该合同已于2010年5月23日到期。现经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分行同意,重新评估作价为8,094.97万元,商定最高抵押额度为5,666.48万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并由控股子公司台州富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6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在公司南洋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海斌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7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28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15.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4月7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79号《验资报告》。

  201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4月30日起至2010年10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5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07。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8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0年10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风险投资。

  三、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按期归还,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时间不超过6个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1年4月18日止)。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如下:

  经核查,南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洋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南洋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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