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0)05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鹤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丽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7,249,766,061.296,538,733,059.3710.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320,406,678.231,235,813,621.066.85%
股本(股)498,600,000.00498,6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652.486.85%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78,653,455.11-44.04%731,311,519.00-3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375,822.35-40.88%139,439,057.17-8.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3,919,852.75-54.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93-54.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46.15%0.28-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46.15%0.28-9.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7%-2.44%10.99%-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8%-2.12%10.81%-1.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381,655.4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8,852.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15,774.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2,232.26 
所得税影响额-729,257.04 
合计2,240,003.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8,28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28,074,375人民币普通股
王鹤鸣26,832,375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2,213,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孝勤6,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单康康4,490,001人民币普通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81,944人民币普通股
乐美卿2,432,47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383,25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2,328,775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⑻报告期内结转营业收入73,13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67%,营业成本39,49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87%,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收入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经营税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74%,主要系结转收入减少所致;

⑼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391.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73%,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资金回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5.79%,主要系报告期内为客户购房按揭保证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45.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03%,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子公司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星湖名郡丹霞苑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4,475.92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肇庆星湖名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3,223.03万元。

(7)公司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远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江南新城D地块五期一标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4,758万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算工程款47.25万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签署的《广宇.上东城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和《49号地块景观合同》,约定合同金额分别为4,916,426元和4,752,262元;报告期内已支付上述两合同金额合计1,722,253元。

(6)报告期内,杭州南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怡景园林有限公司签署的《杭政储出(2005)11号地块一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和《杭政储出(2005)11号地块二标段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金额分别为3,965,219元和2,850,073元;报告期内均尚未结算上述合同金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① 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②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③ 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权力机关的同意,亦已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权力机关的同意,因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真实意思。④ 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不再持有股份公司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在作为股份公司关联方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王轶磊王轶磊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鹤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自2008年10月13日至2009年10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2,036,600 股股份。王轶磊先生于2009年5月21日追加承诺,将其截止2009年5月20日持有的本公司2,036,600 股股份延长锁定期至2010年12月29日。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0.00%~~4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6,293,494.7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2010全年结转销售收入预计比上年有一定增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王鹤鸣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