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延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卫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942,358,100.05 | 714,249,208.13 | 17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780,398,237.00 | 456,285,206.16 | 290.19% |
股本(股) | 187,000,000.00 | 140,000,000.00 | 33.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52 | 3.26 | 192.02%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256,917,088.42 | 64.83% | 745,201,760.76 | 7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008,366.34 | 85.04% | 146,613,420.63 | 70.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804,950.09 | -113.8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3 | -11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61.11% | 0.91 | 49.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61.11% | 0.91 | 49.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0% | -2.52% | 13.71% | -9.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6% | -2.66% | 13.50% | -6.3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1,068.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62,07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836.60 | |
所得税影响额 | -483,853.39 | |
合计 | 2,267,448.74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589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浩泽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231,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芳伟 | 221,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芳芳 | 212,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羽 | 210,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岗松 | 201,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忠卿 | 1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和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7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高素琴 | 17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69,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45.21%,主要原因为购买设备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所同期增长9243.38%,主要原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刘延生、史彩霞、杨国军、王伟、葛子义、赵保江、孟会涛、赵留安、万永安、周照会、甄丙辰、张卫民、徐开阳、齐怀德、陈宗申、马喜岭、深圳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证道投资有限公司 |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延生及史彩霞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股东杨国军、王伟、葛子义、赵保江、孟会涛、赵留安、万永安、周照会、甄丙辰、张卫民、徐开阳、齐怀德、陈宗申、马喜岭、深圳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证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远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在远东公司股票上市前所持有的远东公司股份,也不由远东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报告期内,以上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特别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30.00% | ~~ | 5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0,632,739.1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前期投入的募投项目产能逐渐释放,导致收入增长,利润增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