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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委办局经营资产成国资重组新力量
孙 玉

  证券时报记者 孙 玉

  本报讯 分散在沪各委办局的经营性国资划转至上海市国资委后,将成为沪上国资改革重组大局中的“新军”。上周,上海市农委所属的6家经营性资产划转调整至上海国资委,涉及的企业包括光明食品(集团)公司、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等。

  其中,上海市农委所属上海市农口住宅办公室所持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将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监管关系将调整至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资产监管关系将调整至上海市国资委;此外,上海农委所属上海市畜牧总公司、上海富利农投资总公司和上海市申懋房地产经营公司将实施限期清理。据悉,目前上海农委所属部分企业清理和资产管理关系的划转调整已接近尾声。

  由于牵涉面广,对各委办局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划转工作,将按照“先划转,后清理”的原则进行,上海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杨国雄在“上海市农委所属部分企业清理及资产监管关系调整的工作会议”上表示,原则将确保划转企业的稳定,并有利于未来划转企业的产业融合。上述原则具体指:上海市国资委在明确划转企业之后,将先做好划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企业划转到上海国资系统后,再由接收单位负责对划转企业进行资产清理和整合工作。对于那些划转企业中基础管理工作比较扎实、已实施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清产核资工作将可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为准。

  更重要的是,完成划转、进入上海国资系统后的企业资产,将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的角度,进行改革重组。杨国雄表示,今后上海国资委将从九个方面,对从委办局划转入上海国资系统的国资做好基础管理工作:首先是战略规划和投资,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主业范围;其次是收益和预算,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第三是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发挥奖优罚劣的导向作用;第四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增强企业内在动力;第五是改革重组,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第六是产权管理,规范程序,促进公开、透明;第七是评估管理,为产权交易提供价值基准;第八是财务监督,管好企业账簿,了解真实运营情况;第九是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杨国雄早前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上海尚有数千亿经营性国资分散在33个委办局,未纳入上海市国资委的统一出资与监管范围。但根据上海市政府要求,未来沪上经营性国有资产将全部纳入上海市国资委的出资、监管框架,实行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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