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19日收到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为张丽丽、于国庆。现因张丽丽女士拟离职,不再适合继续履行督导职责。为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决定指派丁一先生接替张丽丽女士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先生和丁一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
附:保荐代表人丁一先生简历:
丁一先生:工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7年8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任职。丁一先生曾先后主持了万向德农、美欣达和太极股份的IPO工作、华立药业公募增发工作、中航重机和贵航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航重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参与了漫步者和成发科技IPO工作以及其他多项投资银行相关工作,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理论和实践经验。丁一先生现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