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阮 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 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486,490,964.54 | 517,888,530.66 | -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09,469,707.50 | 303,421,876.84 | 1.99% |
股本(股) | 186,441,020.00 | 186,441,02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6 | 1.63 | 1.84%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63,192,680.04 | 3.17% | 144,514,533.05 | -1.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33,831.54 | 742.99% | 2,312,923.33 | 113.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000,073.77 | 46.3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27 | 46.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 | 736.36% | 0.012 | 113.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 | 736.36% | 0.012 | 113.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4% | 4.97% | 0.75% | 6.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1% | 0.64% | -3.90% | 3.6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3,145.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5,117.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4,284,829.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085.85 | |
合计 | 14,394,005.8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617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 | 9,008,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7,437,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奇鹏 | 1,899,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673,276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奕尧 | 1,665,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章莲芝 | 1,17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煜馨 | 1,034,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坚宏 | 1,016,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继东 | 1,00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袁凤 | 91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631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稍有增长;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13万元,与上年同期的净利润-204万元相比扭亏增盈1517万元,减幅为743%。主要原因是浦发行诉本公司票据担保借款连带清偿责任案,本期已经和解履约完毕,本公司本期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冲回了免除的利息1339.15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当期收益1339.15万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与浦发行多次协商,2010年8月13日本公司就该诉讼案的执行与浦发行正式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按照协议,本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向浦发行清偿了尾余款1264.37万元,浦发行已于8月24日书面确认收到该笔款项。该和解协议即于2010年8月20日正式生效。按照和解协议,本公司履行了按期足额付款的协议条款(即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债权人偿付剩余涉案本金1264.37万),协议即生效,债权人浦发行则同意免除本公司在该案涉及的利息、保全费和评估费等费用。
该诉讼案本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2653.52万元,其中针对本金及相关费用计提1264.37万元,针对利息计提1339.15万元。本公司与债权人浦发行和解协议执行完结后,公司本期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冲回了免除的利息1339.15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当期收益1339.15万元。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