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中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友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532,963,459.10 | 566,085,800.73 | -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53,150,525.29 | 457,382,427.56 | -0.93% |
股本(股) | 71,411,600.00 | 54,932,000.00 | 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35 | 8.33 | -23.77%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66,691,833.71 | 3.48% | 173,247,229.90 | 8.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97,761.42 | 7.77% | 23,234,097.73 | 3.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4,487,269.05 | 92.4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90 | 10.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18 | -38.24% | 0.3254 | -40.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18 | -38.24% | 0.3254 | -40.4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4% | -6.30% | 5.12% | -19.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 | -6.12% | 4.79% | -17.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4,204.7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303,709.4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4,2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3,144.2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44,084.07 | |
合计 | 1,506,476.37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010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黄惠明 | 221,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顾国光 | 115,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巧云 | 81,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锡蒙 | 7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理泉 | 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戴晓筼 | 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芮秋君 | 75,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丽 | 6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关志华 | 61,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大幅减少,主要是经营收到的现金减少及支付的工资等费用、税费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12、每股收益本期比上期大幅减少,主要是股本增加摊薄影响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张汀、纪仕光、陈新、郭洪友、朱菲、孔梅、郑槐、王学勇、余亮、王以直、高泉峰、柏歆剑、李天华、李芸、罗君宝、曹红驹、曹轶凝、马海腾、葛春风、张鏐、温莉娜、夏丰年、郭骥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除上述股东外,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良好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张汀、纪仕光、陈新、郭洪友、朱菲、孔梅、郑槐、王学勇、余亮、王以直、高泉峰、柏歆剑、李天华、李芸、罗君宝、曹红驹、曹轶凝、马海腾、葛春风、张鏐、温莉娜、夏丰年、郭骥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除上述股东外,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良好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张汀、纪仕光、陈新、郭洪友、朱菲、孔梅、郑槐、王学勇、余亮、王以直、高泉峰、柏歆剑、李天华、李芸、罗君宝、曹红驹、曹轶凝、马海腾、葛春风、张鏐、温莉娜、夏丰年、郭骥 | 2、除上述股东外,本次发行前的其他股东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 良好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5.00% | ~~ | 25.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185,109.9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延伸,预计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